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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喊来干活出现事故谁负责_找人做事出了事故谁负责

作者:hacker发布时间:2022-07-18分类:网站入侵浏览:103评论:3


导读:目录:1、喊朋朋友一起干活的工资平分,朋友出事故,谁的责任,给工司干活?2、找人顶班出了事故算谁的3、我找人干活,过程中受伤了,我有责任吗?4、我帮别人介绍工人...

目录:

喊朋朋友一起干活的工资平分,朋友出事故,谁的责任,给工司干活?

喊朋友一起干活工资平分朋友出事故对你应该没有责任因为朋友是成年人有行对能力的人你喊他一起干活挣钱没有恶意不违反规定也不违反他个人意愿,出了意外事故应公司负责处理。对找他一起干活的人无关。

找人顶班出了事故算谁的

找人顶班出了事故算公司的,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用人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形不能成为工伤认定阻碍事由。工作原因已从原先履行本岗位和单位临时指派的工作,扩展到与工作有关的情形,如果将工伤认定的情形界定在从事本职工作而受到伤害,无疑是对工作原因作了限制性理解,不符合立法本意。

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我找人干活,过程中受伤了,我有责任吗?

需要负全部责任。

一般情况而言,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帮工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由被帮工人承担责任。被帮工人拒绝帮工的,帮工人坚持帮工,造成他人损害,帮工人自己承担责任,被帮工人不承担责任。帮工人造成他人损害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解释》规定:

第十三条: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现象在我国的现实生活尤其是农村社会中非常普遍。特别是在办理红白喜事、自建房屋、农忙抢种抢收时,亲朋好友、邻里族人均有相互帮工的习俗。

这种情况体现了一种值得提倡和鼓励的相互照顾、相互帮助的传统社会风尚。但在帮工过程中,发生帮工人致人损害的情况也在所难免,此种情况需要法律进行规范。

帮工作为社会生活特别是民间的常用语,有多种含义。主要有:

一是指相对于主要工作承担者的次要、辅助或协助工作者,如为厨师打下手者;

二是指与因提供劳务而获取报酬的雇员、职工、工作人员相对而言的无偿提供劳务而不收取报酬者;

三是在一些地方性的法律文件所指的相对于企业职工的个体工商户的雇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三条所规定的帮工,是指第二种含义。帮工在民法中的含义一般是指无偿、自愿、短期为他人提供劳务,是指帮工人无偿为被帮工人提供劳务,并未为被帮工人明确拒绝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我帮别人介绍工人做事,但工人在工地出了事故,这个责任谁来承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帮忙介绍的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

法律分析

劳务派遣,别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本条中的用人单位既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也包括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人员既包括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也应当包括临时在单位工作的员工。我国是公有制国家,私有经济也在不断发展壮大,各种混合经济形式也不断出现,所以,侵权责任的主体不宜根据所有制来划分,所使用的概念应当既能涵盖用人单位的情况,不存在交叉,同时也应当为公众普遍使用。虽然雇主责任是国外的通行称呼,但是,本条的调整范围中包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发生的侵权行为,而国家机关与工作人员不是雇用关系,所以,不宜使用雇主和雇员的概念。本条主要调整个人劳务关系以外的用人单位的责任,对于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的问题,所以将责任主体称为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喊人干活出了事故我有责任吗?

临时找人干活,不管是雇佣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当出了事情后,作为雇主的主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这要看在从法律上,你有没有过错,与事故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来确定责任的分配,但通常情况下都会涉及部分责任。

01

当工人受伤后,要根据整个事故过程中双方的责任来确定如何划分责任

在实践中,临时找人干活有两种法律关系,要么是雇佣关系,要么是承揽关系,但因为没有书面合同,所以往往很区分出双方具体的法律关系。

当发生了事故后,法律规定的责任分配就参照侵权处理的原则,通常按照事故的过错责任分配,过错与事故的因果关系来评判,如果被法律确定你的行为有过错就需要赔偿责任,比如提供的工作环境不安全,没有尽到谨慎的提醒安全义务,这些都是主人的责任,当然如果干活的人有过错可以减轻你的赔偿责任。

02

遇到这类情况,首先是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到法院后,经调查会根据情况分配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出了临时干活事故受伤后,最主要的就是赔偿的问题,如果能区分各自的责任,并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就可以和平处理。即使在协商过程中,也要分清楚责任的问题,比如是你自己的问题的安全协助义务没尽到,比如是对方的操作存在问题等,能协商一致,并给其具体处理意见最好。

假如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将分配责任的事交给法院来处理,毕竟专业的人更能从事故的因果关系和过错责任上进行合理的定夺。但不管如何,事故都是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受益情况和其他因素来综合考虑的,不如各退一步,协商解决为好。

结语

现实中我们不可避免的要找人来做一些临时性的工作,一定要找有合法资质的人,这样更容易安全的完成事项,同时自己也要谨慎的尽到提醒警示义务,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这样才可以避免和减少自己的责任。

标签:找人做事出了事故谁负责


已有3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访客

    访客  评论于 2022-07-18 21:49:57  回复

    担侵权责任,如果帮忙介绍的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法律分析劳务派遣,别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是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本条中的用人单位既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也包括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人

  • 访客

    访客  评论于 2022-07-18 17:17:06  回复

    的工资平分,朋友出事故,谁的责任,给工司干活?喊朋友一起干活工资平分朋友出事故对你应该没有责任因为朋友是成年人有行对能力的人你喊他一起干活挣钱没有恶意不违反规定也不违反他个人意愿,出了意外事故应公司负责处理。对找他一起干活的人无关。找人顶班出了事故算谁的

  • 访客

    访客  评论于 2022-07-18 21:36:01  回复

    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扩展资料: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现象在我国的现实生活尤其是农村社会中非常普遍。特别是在办理红白喜事、自建房屋、农忙抢种抢收时,亲朋好友、邻里族人均有相互帮工的习俗。这种情况体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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