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cker发布时间:2022-07-17分类:入侵后台浏览:265评论:2
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11月1日起正式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普查的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人口普查将继续“查人”与“查房”同步进行。人口普查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以房“查人”是世界各国进行人口普查普遍采用的方法,因为人都居住在房子里,所以人口普查中“查房”的目的是为了查准人口。同时,由于人口居住状况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为了解我国人口的总体居住情况,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始,调查问卷中就设置了有关居住情况的指标,主要包括居住状况、生活设施、房租水平等与人民生活相关的问题。这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指标,以便更好地反映当前人口的居住状况。
虽然此前的普查也将住房情况一并调查,但是从总体上讲,对住房情况还是没有能够全面了解。因为对住房情况调查是从第五次人口普查开始的,这段时间正是我国住房情况发生变化最大、房价调整最快的阶段。因此,此次人口普查,一定会更加关注住房的调查情况。
人口普查除对制定和完善未来收入、消费、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具有重要意义外,对教育和医疗机构布局、儿童和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工商业服务网点分布、城乡道路建设等决策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如果能够通过对住房情况的同步调查,弄清楚住房的数量、分布、结构以及空置情况,那么对下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就更加有效了。
因此,在此次人口普查中,能否把“查房”工作做得更实一点、更全面一点、更深入一点,从而把住房基本情况全面摸清楚。尤其在各种非官方数据满天飞、房价仍处于上涨的情况下,如果有一则官方发布的准确的住房数据,对于市场的稳定和房价的稳定、居民购房预期的稳定都将会发挥重要作用。这些数据对于更好地利用住房资源、减少住房资源浪费、避免供需脱节、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等也很关键。
房地产市场调控已经进行了很多年,相关调控政策也相继出台,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一些地方仍面临着调控一松、价格就涨的现象,这就是因为对住房的分布和数量情况不掌握,所以难以制定出完全符合实际的长效管理制度。所以,此次“查人”又“查房”,对制定房地产市场的长效管理制度十分必要,这样就能为下一步房地产市场政策的制定和完善提供较为科学、准确的依据。
相关各方在此次人口普查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对待“查房”,细致、全面、准确、客观地查。有关方面在研究制定“查房”政策和方法时,也要更加全面、客观、理性,要将调查指标制定得更加科学、合理,要能够通过这些指标,一目了然地看清楚目前的住房分布情况、住房构成、住房数量、空置规模等,这样才能更有利制定长效管理制度。
不能躲避,躲避不了,因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房“查人”。
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房“查人”是世界各国进行人口普查普遍采用的方法,因为人都居住在房子里。所以人口普查中“查房”的目的是为了查准人口。
普查对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希望社会公众能够热情支持人口普查工作,积极配合普查员开展调查。
扩展资料:
普查的主要内容: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为了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在这次人口普查中将首次采集普查对象的身份证号码。需要指出的是,公众对采集身份证号码极其敏感,我们将会对身份证号码信息进行保密处理,普查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参考资料:人民网-人口普查为什么既要“查人”还要“查房”
11月1日零时,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入户登记填报工作正式启动。
你是否也听说过这样一些谣言:听说“七人普首次把查房纳入普查范围”?听说“人口普查之后要收房产税?”听说“人口普查不保护隐私?”听说“人口普查还要收费?”
对于此前网传第七次人口普查中调查住房信息是为了开征房产税,不保护隐私,还要收费等传言,国家统计局近日再度辟谣。
以房“查人”是人口普查的“常规动作”
并非新增项目
国家统计局新闻办公室官方微信号“统计微讯”近日刊文称,以房“查人”是世界各国进行人口普查普遍采用的方法,因为人都居住在房子里。人口普查中“查房”的目的是为了查准人口,住房信息登记的重点是要了解人口的居住状况、生活设施、房租水平等,是为了更好地反映当前民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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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源:统计微讯
国家统计局的辟谣网传“第七次人口普查首次把查房信息纳入普查范围”,事实上并非“首次”纳入。在以往的人口普查过程中,也多次涉及房屋情况登记。比如,在2010年开展的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中,统计部门就对相关住房信息数据实行了登记。又比如,在更早的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中,也有住房相关数据。因此,“查房”只是做好人口普查的“常规动作”,并非新增项目,无需过度解读。
人口普查会泄露个人隐私?
针对“人口普查会否泄露个人隐私”的问题,10月1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司长刘爱华表示,“我们将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和工作人员在普查中获得的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否则的话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图片来源:摄图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人口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作为对人口普查对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不得用于人口普查以外的目的。
国家统计局表示,为了提高普查数据质量,在这次人口普查中将首次采集普查对象的身份证号码。需要指出的是,公众对采集身份证号码极其敏感,我们将会对身份证号信息进行保密处理,普查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按照安排,这次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等情况。
图片来源:统计微讯
普查“查房”是为了真实反映民众生活水平
而与房产税无关
因为此次人口普查新增了对住房情况的调查,所以让外界不由地多次联系到房产税的征收问题。但事实上,查房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准确的人口普查登记住房的情况,了解每个人租房和购房的情况最终为了反映当下社会人民生活水平的情况。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9年11月9日,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对此问题就已经有所回应。
该负责人当时表示,以房“查人”是世界各国进行人口普查普遍采用的方法,因为人都居住在房子里。所以人口普查中“查房”的目的是为了查准人口。同时,由于人口居住状况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为了解我国人口的总体居住情况,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始,调查问卷中设置了有关居住情况的指标,主要包括居住状况、生活设施、房租水平等与人民生活相关的问题。这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指标,以便更好的反映当前人口的居住状况。
依据调查数据制定政策 与每人息息相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2019年11月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020年11月1日零时正式开始普查登记。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我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我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与历次人口普查不同的是,这次普查全面采取电子化采集方式,由普查员使用智能手机或PAD登记普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
如今大家都在讨论人口的数量,特别是出生率不断的在减少,很多家庭都不愿意生二胎,特别是在城市里很多人觉得一个女孩也挺好,大家其实对于生二胎,重点是因为生活压力太大,无法承受高昂的抚养费,教育费等等。
那么全国第7次人口普查对于每个人来说有什么样的重要意义呢?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人口发展进入关键期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
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 张毅: 通过普查获得这些数据,主要是为了结合政策的制定的需要,比如说是这个学校和卫生机构这种布局,比如说是我们儿童和老年人这种服务设施的这个建设,还有我们道路的建设,都要依据这些丰富的人口数据来做决策的。所以这些人口普查信息是跟我们每个人都是有关系的,跟我们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
据了解,我国的人口普查每10年进行一次,通过人口普查,可以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这些重要的信息,能够准确把握人口变化的趋势性特征,特别是将为科学制定“十四五”规划提供重要的人口信息支持。
自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国人口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外部条件发生了显著改变,出现重要转折性变化,人口总规模增长惯性减弱,劳动年龄人口波动下降,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开展人口普查,了解人口增长、劳动力供给、流动人口变化情况,摸清老年人口规模,有助于准确分析判断未来我国人口形势,准确把握人口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特征和新趋势,深刻认识这些变化对人口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对于调整完善人口政策,推动人口结构优化,促进人口素质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近段时间,一些地方加紧出台了房屋信息查询规范,这些规范对输入人名查询名下有多少套房的“以人查房”方式作出专门约束,这在此前已出台的规范中并不多见。 新年新气象,各地房叔房姐房爷房媳房祖宗频频曝光的今天,正是贪腐高官无处躲藏之时,不趁热打铁把这些蛀虫揪出来,却争相出台房屋信息查询规范,严控用姓名查询他人名下房产信息,这是为何故?伤筋动骨下药太猛,怕贪官狗急跳墙,还是背后博弈取得进展,双方讲和,到此就行? 全国住房信息联网,每个人的信息可查,才会让所有的房氏家族无处藏身,就像公民身份证信息一样,只要输入身份证号,个人信息就一览无余。在公民买个火车票都实名的今天,我们还要出台禁用姓名查他人房产的规定,这不是天大笑话?普通公民买一幢房子,都要耗尽三代人积蓄,还要背房贷若干年,而有些人能有房产41套户口4个,还要出台政策保护他们的隐私,这是反腐倡廉? 中央曾说权为民用,利为民谋情为民系,观各地出台的禁用姓名查他人房产政策,意味着之前的公共承诺就是一场忽悠!贪官全国各地有行宫都要保护,这还是权为民用?这不是话语权掌握之人为自己的利益出台的保护政策?因为他们怕了,房叔房姐曝光让他们心有余悸,怕查到自己,说明他们屁股也不干净,这些人是有房的,而且是多套的,怕被人曝光,所以就动用自己手中的权力来保护,这是典型的权为私用,把公权当私器!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是把权力真正关进笼子!现在官员连自己有几套房子这么表面的事,都不想让公众知道,都怕别人曝光出来,那财产申报制度还能可期吗?万恶的资本主义国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一律向社会公开。就是总统今天在哪个地方喝了什么茶,公众想查都能查得到,在我们国家连个小地方官有几套房都属于国家机密了! 难怪有人大代表认为官员财产属个人稳私,并声称不做奴隶,这么在意个人隐私为何还要去当公仆?公仆都是服务主人的,如今的公仆们什么都成机密了,主人不能过问,连查询都不行,那还是仆人?这分明是翻身了,从奴隶到将军了嘛!公仆就是隐私是透明的,所以国外的总统一上台就得晒家产,本人和亲戚都得辞职其他商业公司的职务,有股票也得卖掉! 而我们国家,公仆的财产比国家机密还要机密,自己保护不算,还得利用手中的权力专门出台法规进行保护!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
实际出资人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产权的一般原因
(1)规避法律或者政策
购买房产需要一定的资格,事实购房人没有资格购买,而登记购房人具有资格购买是最常见的情形。比如,有些人不具备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又想买这样的房屋,就只能借他人名义买房。
(2)转移财产逃避债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务人有权要求债务人以其所有的动产或不动产偿还债务。有些债务人为了隐匿财产,恶意躲债,事先就把房屋登记在他人(一般是亲人)名下,给债务人和法院以自己无财产的假象。
(3)贪图便宜享受优惠
比如,只有具有城镇户口的在岗职工,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人没有资格办这种贷款,于是以别人的名义办理公积金贷款。
(4)简便手续,减少税费
比如,父母为了逃避将来有可能开征的遗产税,以未成年人的名义购买房屋等等。
借名买房的风险
(1)登记购房人反悔不承认借名买房之事或者登记购房人死亡,其继承人不了解借名之事、不承认借名之事。
(2)第三人对登记购房人转移房产给事实购房人的行为提出异议,实践中,借名买房双方进行约定时,事实购房人认为借名与登记购房人的配偶没有关系,真正的房主是自己,但登记购房人的配偶往往以《婚姻法》的规定提出异议,否认借名买房的事实,确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3)房产被登记购房人处分(转让或抵押)或被法院执行。
借名买房注意事项
1、如果不存在恶意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行为,如果借名买房合同是当事人自愿签署,奉行合同自由的原则,借名买房合同应具有法律效力。但该合同最好注明:“经双方协商以甲方的名义购房,本房屋由乙方出资购买,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与甲方无关。”而且,需要留存足够的证据,比如出资的原始凭证,如存折、购房发票等等。因为,一旦登记购房人事后反悔,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借名买的,实际产权人是事实购房人。事实购房人有可能得到法院支持,房屋登记不实可最终得以纠正。但是,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而产权证又是登记购房人的,事实购房人只能主张事实上的借款关系要求登记购房人返还房款。
2、另外,即便借名买房合同是有效的,但登记购房人违反该约定,将该房转让或抵押给第三人,第三人因此取得房产,事实购房人并不能追回该房产。因为根据《物权法》善意取得的制度,第三人出于善意而信赖不动产登记簿或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内容,并且转让时已支付合理的价格,同时,转让后已依法登记,因而取得房屋所有权,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事实购房人仅有权向登记购房人要求赔偿。
3、至于登记购房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以不动产登记为依据,查封并拍卖该房产,致使事实购房人丧失对房屋的所有权。如果借名买房合同无效,已经付款的事实购房人,只能向登记购房人要求返还购房款,如果借名合同有效,事实购房人在执行过程中可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对被执行的房产主张权利并要求法院停止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员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
以上就是赢了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借名买房”的相关知识,他人名义买房,会涉及到许多法律问题,也存在许多风险,一旦登记购房人事后反悔,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该房屋是借名买的,而产权证又是登记购房人的,处理起来是十分复杂,因此,大家尽量不要借名买房。如果的您的情况更为复杂,赢了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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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停止以房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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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评论于 2022-07-17 23:53:49 回复
。以房“查人”是人口普查的“常规动作”并非新增项目国家统计局新闻办公室官方微信号“统计微讯”近日刊文称,以房“查人”是世界各国进行人口普查普遍采用的方法,因为人都居住在房子里。人口普查中“查房”的目的是为了查准人口,住房信息登记的重点是要了解人口的居住状况、生活设施、房租水平等,是为了更好地反映当前
访客 评论于 2022-07-18 01:50:09 回复
的权力专门出台法规进行保护!借名买房被查封 房产到底算谁的 法治进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